【信息时间: 2021-01-26 16:2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发委】 【打印】 【关闭】 |
关于《青创板(江苏)区域中心配套政策的实施意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青创板(江苏)区域中心落户我区,对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服务企业融资和培育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服务挂牌青创板(江苏)区域中心的项目和企业,借助资本力量集聚科技创新型人才和优质项目,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特拟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政策支持对象 政策适用于在青创板(江苏)区域中心挂牌的、团队平均年龄或主要负责人在40周岁以下的初创型、四新经济型的企业,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新能源,以及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 (二)政策内容要点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中介机构分别给予1万元挂牌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发展奖励、最高3万元的贴息奖励、最高30万元的股权融资奖励。 区内挂牌企业如满足“高新贷”支持对象要求,或入围“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可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高新贷”专项贷款。 三、其他事项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区经发委(金融监管局)、团委、财政局负责解释,同类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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