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03-15 11:5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党政办】 【打印】 【关闭】 |
苏高新办〔2019〕35号 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中小学班主任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中极其重要的育人工作。为充分肯定班主任工作业绩,进一步调动全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苏府办〔2019〕1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重视班主任业务素养,为班主任专业成长提供更有效服务
(一)完善中小学班主任专业培训体系。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纳入年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学校每学期制定班主任校本培训计划。建立学期校本培训、区级初任培训和骨干培训三个层次有机衔接的班主任培训体系。树立“互联网+”培训理念,构建线上线下互动培训模式,提供具有选择性、开放性、板块式培训内容、课程。鼓励“双师型”培训,为班主任参加家庭教育专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培训架设绿色通道。
(二)搭建中小学班主任交流展示平台。夯实班主任基本功,定期举办校级、区级班主任基本功比赛,培训更多优秀班主任晋级市、省级比赛。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组织班主任工作研讨会、优秀班主任事迹巡讲,定期开展班主任工作案例、论文、课题等评优活动,在《苏州高新区教研》期刊、“苏州高新教育”微信公众号开设班主任工作专栏,积极搭建成果交流平台。
(三)建设中小学班主任学习研究共同体。各校扎实开展初任班主任和优秀班主任结对帮扶的青蓝工程,完善班主任例会制度,正常开展班集体教研活动,定期开展班主任读书活动,鼓励各校实施班主任年度读书包发放制度,引领班主任学习前沿先进的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探索校级、区级、市级班主任工作室学习共同体成长模式。
二、切实提高班主任岗位待遇,使班主任考核成效发挥更积极作用
(四)增设班主任工作年限奖励。设立班主任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奖励担任班主任累计达到一定年限的在任班主任。倡导阶梯式按年限分档次,年限越长,奖励越多,鼓励更多教师尤其是优秀教师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此项奖励全年发放10个月。奖励经费小学由各镇(街道)财政承担,直属学校由区级财政承担。此项奖励经费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
(五)加强班主任考核奖励。各学校应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根据班主任工作的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聘任、推优、奖励、职务晋升的依据,每学年考核一次,原则上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5%,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奖励3000元。经费按现有财政体制予以保障,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
三、有效提升班主任职业幸福感,让班主任职业生涯发展获得更有力保障
(六)颁发班主任功勋纪念杯。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班主任工作年限荣誉制度,对累计担任班主任满15年、20年、30年的教师分别授予班主任功勋纪念铜杯、银杯、金杯。累计满30年的班主任在当年度教师节予以表彰奖励。
(七)评选区级优秀班主任。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班主任纳入教育工作者整体奖励体系中,每年从考核优秀的班主任中择优评选区级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和年度最佳班主任,择优推荐参评市级优秀班主任,以评促建,以评促优,逐步形成骨干班主任的梯队。区级、市级德育学科带头人、教师职称晋级等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区级、市级优秀班主任。
(八)设立年度最佳班主任奖。年度最佳班主任奖是我区中小学班主任最高荣誉奖,原则上每年评一次,每个学段各评一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年度区十佳班主任中进行考核推荐,名单报区管委会审核后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区年度最佳班主任奖的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年度班主任奖评选。
对区级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年度最佳班主任,在教师节予以表彰奖励。
(九)成立名班主任工作室。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区级名班主任工作室的评选、组建、考核,区级名班主任工作室一般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在岗期间待遇参照市名教师执行。
(十)建立“班主任文化节”。每年3月,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开展班主任文化节,以人文多彩的内容和生动创新的形式,创设尊重、理解、热爱和感恩班主任的氛围,激励更多年轻教师、优秀教师乐意并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
(十一)加大优秀班主任宣传激励力度。要大力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发挥其榜样激励和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培育和推广班级管理创新的先进经验,提升全区班主任核心素养和整体水平,加大从优秀班主任中培养选拔干部力度。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
附件: 35号区党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高新区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苏高新办〔2019〕35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