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03-15 14:5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党政办】 【打印】 【关闭】 |
苏高新办〔2019〕36号 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经发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府办〔2019〕19号)以及《苏州高新区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主动发挥教育服务为民、学校服务社会的作用,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中小学生无人看管、离校离教的社会难题,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我区中小学校推行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课后服务是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民服务的重要项目,也是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课后服务是对家长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来校接回的学生,进行集中管理的服务性工作,是一项政府惠民实事工程,要真正建成家长的放心驿站、孩子的成长家园、学校的文明阵地。
1.自愿性原则。按照“家长申请、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批”的流程,在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基础上,确定学生名单。
2.重点性原则。课后服务主要是面向小学阶段学生正常放学后家长接送确有困难的家庭(寄宿制学校和有校车接送的学校除外),重点保证小学低年级学生家庭,条件成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至小学高年级或中学。
3.实效性原则。切实做到不上基础性文化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真正建成家长的放心驿站。
二、工作要求
1.服务对象。按照“满足需求、家庭自愿、家长委托、学校服务”的原则,凡学生正常放学后家长接送确有困难的,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结合室场、师资等情况,根据学生家庭距离、家长实际工作情况和接送情况确定服务对象。家长与学校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学校采用跨班级、跨年级的形式重新进行编班,合理确定规模及班级人数。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在保证学校教师每周必须的集中思想政治学习及教学业务进修前提下,原则上为学校放学后至17:30左右(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和校情确定)。
3.服务内容。一是安排学生在指定教室自主完成作业,对其中个别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可进行作业方面的答疑辅导;二是安排学生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三是鼓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实际情况进行创新,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校内校外等资源,适当组织开展各类能够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体育、科技、艺术等特色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4.服务方式。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学校组织,以校内教师为主体,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好各类校内外资源,积极争取社会支持,聘请校外专家、离退休教师、志愿者,形成多样化的服务模式。
三、实施步骤
2019年1-2月,拟定方案、听取各方意见,启动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工作;2019年3月,在全区所有小学全面推行;2019年6月,总结完善,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
四、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课后服务所需的工作阵地、师资人员、资金保障得到有效落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督查、学生审核、家校关系协调。区教育局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督导,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考评体系,指导学校研制本校工作制度,加强管理考核,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出课后延时服务的社会效应。
2.严格规范管理。区教育、人社、物价等部门,各镇(街道)要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延时服务进行“乱收费”。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安排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关服务规程,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学校应对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相关情况做好记录,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确保服务安全。各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制度,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同时要有效利用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保险,确保服务安全;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做好学校延时放学后校门口安全保障和交通疏导工作。
五、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课后服务是学校在规定的教育时间段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措施,解决因家长下班晚等原因部分学生无人看护的实际困难,应本着“成本合理分担、政府财政补贴”的原则多方筹措经费。在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核定之前暂不收取,专项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予以保障。
2.经费拨付。在绩效工资外,以学校为单位核定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津贴,不得用于任何无关开支。
六、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各类媒体及家长会,做好课后服务的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和家长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广泛宣传课后服务工作的先进经验、成功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形成关心、支持和重视教育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奋斗目标。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
附件: 36号区党政办关于开展苏州高新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高新办〔2019〕36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