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8-12-17 10:09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编办】 【打印】 【关闭】 |
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委、室、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2018〕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审改办“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6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营商环境“不见面审批”事项统计的通知》(苏编办通〔2018〕97号)文件精神,我办编制完成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2018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具体内容在中国苏州高新区(www.snd.gov.cn)上可查询并提供下载。 区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的管理,如法律、法规及现实情况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向区(工)委行政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提出调整申请,以保持清单内容准确、有效。
苏州高新区工委(虎丘区委) 行政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附件: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2018年).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