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04-13 14:2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建局】 【打印】 【关闭】 |
高新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资格复审和确认登记工作已结束,根据《关于实施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暂行办法》(苏高新建〔2010〕80号)、《关于农村动迁居民住房解困政策调整和补充的规定》(苏高新办〔2018〕103号)、《关于调整农村动迁居民住房解困相关保障标准的通知》(苏高新管〔2020〕12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查结果及登记情况予以公布。经审查共有160户申请家庭符合高新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条件。 特此公告。 附件:苏州高新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确认结果
苏州高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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