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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策规定

    关于通过“苏服办”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25-01-02 15:53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打印】 【关闭】

    各设区市、县(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根据部、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和省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建立江苏省政务APP“户籍”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就我省购机者通过“苏服办”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机者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苏服办”,下载安装并登录“苏服办”APP,在首页搜索“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进入服务申请补贴。

    二、购机者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苏服办”,进入小程序,在首页搜索“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进入服务申请补贴。

    三、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购机者使用“苏服办”APP自主办理申请补贴,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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