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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02 16:01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打印】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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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机〔2024〕19号
各设区市、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