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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6-09-10 09:55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打印】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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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我省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三批)(见附件),现予通告。 为保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连续性,涉及补贴额调整的,2026年8月19日(含)前已购置的机具执行原相关补贴标准,2026年8月20日(含)后购置的机具,按调整后的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其中对2026年5月28日起购置的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按调整后的补贴额一览表执行。本次新发布的补贴额,从2026年8月20日(含)起执行。购置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如有其他规定,另行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