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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单位基本情况与部分产业发展情况


    【信息时间: 2025-09-18 16:36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统计局】 【打印】 【关闭】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统计局

    2025年9月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3〕11号)、《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府〔2023〕11号)和《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做好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第五次全国经济

    普查的通知》(苏高新管〔2023〕24号)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全区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全区经济普查登记填报、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省和国家质量验收。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将苏州高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24万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54万个,增长57.2%;产业活动单位4.57万个,增加1.69万个,增长58.7%(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

     

    单位数

    (个)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42438

    100.0

    企业法人

    41429

    97.6

    机关、事业法人

    367

    0.9

    社会团体

    86

    0.2

    其他法人

    556

    1.3

    二、产业活动单位

    45690

    100.0

    第二产业

    9430

    20.6

    第三产业

    36260

    79.4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万个,占26%;制造业0.63万个,占14.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0.53万个,占12.4%。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35万个,占60.6%;住宿和餐饮业0.59万个,占10.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0.39万个,占7%(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单位数

    (个)

    比重

    (%)

    合  计

    42438

    100

    农、林、牧、渔专业以及辅助性活动

    27

    0.1

    采矿业

    9

    …

    制造业

    6281

    14.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4

    0.2

    建筑业

    2765

    6.5

    批发和零售业

    11037

    2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27

    3.1

    住宿和餐饮业

    542

    1.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626

    10.9

    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763

    1.8

    房地产业

    1279

    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270

    12.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229

    12.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50

    0.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55

    2.3

    教育

    550

    1.3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6

    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73

    1.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85

    0.9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9.58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2.85万人,增长5%,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3.61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9.9万人,占比50.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9.67万人,占比49.8%。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6.86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2万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4.48万人,占41.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1万人,占12.3%;建筑业5.29万人,占8.9%。

     

    表1-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其中:女性

     

    (人)

    合  计

    595786

    236114

    农、林、牧、渔业*

    91

    47

    采矿业

    44

    17

    制造业

    244815

    9343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94

    318

    建筑业

    52927

    10694

    批发和零售业

    45375

    2049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035

    2979

    住宿和餐饮业

    23942

    150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075

    12097

    金融业

    946

    349

    房地产业

    18236

    756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059

    2830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5605

    1338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980

    239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421

    2732

    教育

    20879

    1472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077

    727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54

    141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931

    2816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未含铁路运输业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527.9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6087亿元,增长58.4%。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04.0亿元,增加1083.7亿元,增长35.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23.9亿元,增加4662.7亿元,增长64.2%。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476.4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3289.5亿元,增长53.2%。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366.1亿元,增加482.5亿元,增长25.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110.3亿元,增加2807.1亿元,增长65.3%。

    2023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7238.3亿元,比2018年增加1524.1亿元,增长26.6%。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4155.6亿元,增加335.1亿元,增长8.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3082.7亿元,增加1185.2亿元,增长62.5%(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16527.9

    9476.4

    7238.3

    农、林、牧、渔业*

    1.5

    1.5

    0.3

    采矿业

    0.4

    0.3

    0.2

    制造业

    3871.6

    1824.1

    3587.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9.8

    93.9

    31.9

    建筑业

    605.7

    450.3

    541.0

    批发和零售业

    969.1

    686.4

    1398.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6.6

    138.2

    97.4

    住宿和餐饮业

    136.7

    97.2

    60.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23.8

    377.7

    298.3

    金融业

    2204.2

    996.5

    66.5

    房地产业

    3958.4

    3008.8

    641.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56.0

    929.0

    209.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56.9

    220.3

    203.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80.5

    397.3

    45.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6

    12.9

    12.0

    教育

    116.8

    46.0

    12.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4.2

    71.2

    22.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6.6

    79.8

    8.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32.1

    44.9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未含银行、证券、保险、其他金融业和铁路运输业数据。

     

    四、部分产业发展情况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71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1.0%。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39.1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48.4%。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13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7.1%。其中,信息服务77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6.2%;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30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1%。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3.3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60.0%。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986个,从业人员14.05万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50.5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229个,占15.4%;数字产品服务业437个,占5.5%;数字技术应用业4608个,占57.7%;数字要素驱动业1712个,占21.4%。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8.83万人,占62.8%;数字产品服务业0.17万人,占1.2%;数字技术应用业3.31万人,占23.6%;数字要素驱动业1.74万人,占12.4%。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647.1亿元,占76.6%;数字产品服务业26.5亿元,占1.2%;数字技术应用业299.9亿元,占13.9%;数字要素驱动业176.9亿元,占8.2%。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274个,从业人员40149人,其中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193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8.13亿元;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81个,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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