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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宇(身份证号3209222002******13):
本中心于2026年7月30日对你作出《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6号)第五十九条,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