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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6-09-16 17:1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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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机制,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高新区实际,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编制了《苏州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16日-2026年10月1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联系方式:0512-67084130 (二)电子邮件:GXQzwrtqyjya@163.com
附件:《苏州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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