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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MB1622733/2026-00021
  • 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
  • 发文日期: 2026-10-14
  • 名称: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新区中小学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主 题 词:其他
  • 时效:/

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新区中小学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我区中小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持续做好学生健康促进工作,现将2026年度高新区中小学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学生。

二、体检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日程安排由各学校与体检机构对接确定。请各学校体检当日提前15分钟到达。10月15日、11月30日各体检机构分别将即时进度报区疾控中心。

三、体检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体卫艺〔2018〕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中小学健康体检工作及建立视力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19〕2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疾控〔2019〕27号)、《关于做好学校结核病筛查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2〕4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内科、外科、眼科、口腔科生理功能指标常规检查,小学和非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进行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诊,对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或可疑症状的学生开展结核潜伏感染筛查;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苏州市中小学体检工作及脊柱弯曲异常筛查单列工作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3〕20号)文件要求,将脊柱弯曲异常筛查作为单列项目纳入中小学体检项目,按照《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控技术指南》,对全区小学三年级学生进行脊柱弯曲异常筛查。

四、体检安排

(一)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负责枫桥街道、横塘街道范围内以及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汾湖路校区)、吴县中学(景山校区)的学生。

(二)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医院负责科技城(东渚街道)、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镇湖街道)、通安镇范围内的学生。

(三)苏大附二医院浒关院区负责浒墅关经开区(镇)范围内的学生(吴县中学(景山校区)除外)。

(四)苏州明基医院负责狮山街道范围内的学生(高新区第一中学(汾湖路校区)除外)。

五、体检要求

(一)各学校安排好体检各项工作,确保体检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一是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合理安排体检时段。做好体检工作相关组织纪律和安全教育,负责通知家长和回收同意书。二是做好体检工作各项准备。小学1-6年级学生实行送检上门,学校负责落实体检场地;初一、初二、高一和高二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相应医院体检并负责交通安排。三是做好体检现场管理。学校应做好体检现场秩序维护,学生持班主任发放的体检流转单到相应科室体检,班主任、校医做好与体检单位的现场对接。四是做好体检后续健康干预。对学生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进行指导,开展心理卫生宣教,提出合理营养和锻炼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近视、肥胖、龋齿等学生常见病进行健康干预。

(二)承担体检工作的四家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GB/T 26343)和最新工作要求,统一使用《苏州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2019版),按时完成体检任务、准确录入体检数据、及时反馈体检结果。一是落实好体检工作人员。安排足量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并做好体检前培训,检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质。体检过程应规范操作、准确记录结果。身高体重测量时应矫正学生站姿,脱外套,脱鞋测量,体检结果应记录包含小数点的准确数字。远视力检查距离、视力表悬挂高度、检查视标个数应严格按规定操作,提高临床印象和异常视觉行为检查质量,提高屈光检查结果录入准确率,减少漏项情况。口腔检查结果按照规范区分乳牙、恒牙,龋齿、龋失、龋补等准确记录。新生入学体检中结核病相关检查原则上应在学生入校前完成,不得晚于开学后1个月。二是设置好体检场所和设施。主动联系学校,根据需要规划场地、配合学校布置体检场所。其中内、外科检查应设置相对独立检查区域,视力、口腔检查时应配备照明设备,确保体检场地及分区合理,体检工作顺利开展。按要求配备充足的体检器材设备。如口腔检查时,需配备平面口镜、CPI探针、手套和照明灯;眼科检查时,应注意配备常用快速手消毒剂;脊柱弯曲异常筛查时,检查区男女分开,配备诊查床。检查前应使用皂液与流水洗净双手,避免交叉感染引起结膜病,接触眼部病患后应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搓擦双手2分钟以上。

(三)区疾控中心负责学生体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进度跟踪,审核体检数据,完成学生体检分析报告,及时报区社会事业局。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体检人数由区教育局统计汇总。

(二)承担体检的医疗机构及时将学生体检资料录入系统并反馈给学校。学校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妥善保存,务必保护学生隐私,不得随意对外公开或借阅。

(三)各学校开学后1个月内将新生结核病筛查结果报区疾控中心,《学校新生体检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表》留存备查。区疾控中心于10月20日前将学校结核病健康体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报送区社会事业局。

(四)各医疗机构12月31日前完成体检现场实施,次年2月28日前完成数据录入与提交。

(五)区社会事业局联合区教育局按照本方案对体检工作开展督查,承担体检的医疗机构要加强自查,保证体检质量。

附件:1.2026年高新区中小学学生免费体检安排表

      2.苏州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2019版)

      3.学生健康体检告家长书(样表)

      4.学校新生体检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表(样表) 

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苏州高新区教育局 

 2026年9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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