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繁体| 英文版 | 日本語

  • 首页
  • 区域概况
  • 政务新闻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网站导航

首页 > 政民互动 > 民意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文件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信息时间: 2026-09-03 13:19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 【打印】 【关闭】

    为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11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苏政发〔202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我区拟定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净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3个政策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10月3日。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到zhs523edu@126.com邮箱。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高新区资规分局权益利用科,邮编21516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反馈意见”字样。

    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请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人:袁碧蓉   联系电话:0512-68751030

     

    附件:

    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净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

    附件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净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相关文件

网友留言
截止时间: 2026-10-04
截止时间: 2026-10-04
点击换验证码
征集已结束
分享到: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主办单位: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邮编:215163
电话:0512-68251888   传真:0512-68252677

苏ICP备 10215531号 网站标识码:3205050028 苏公网安备32050502000387号    网站支持IPV6


你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