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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5年第2期)


    【信息时间: 2025-02-11 09:41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及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安排,在全区抽取样品160批次,检出4批次样品不合格,抽检合格率为97.50%。抽检结果详见附件1。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确保所有不合格样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闭环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苏州高新区邱加翠蔬菜摊销售的豇豆,其噻虫胺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高新区浒墅关镇胡令平小吃店使用的小碗,其大肠菌群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高新区浒墅关镇满爱餐饮店使用的大碗,其大肠菌群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品质指标问题

    (一)高新区狮山福客隆超市店销售的步步糕,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1日



    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温馨提示

    元宵节是阖家团圆、品尝美食的美好时刻,元宵(汤圆)作为传统节日食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为确保广大市民吃得放心、吃得安心,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一、选购环节

    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超、食品店等正规渠道购买元宵(汤圆),并保留好购物凭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标签信息是否齐全,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购买散装元宵(汤圆)时,要注意查看其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避免购买放置在常温下长时间暴露的产品。元宵(汤圆)属于节令性食品,保质期较短,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理性购买,避免大量囤积。

    二、储存环节

    购买的元宵(汤圆)应按照包装标示的储存条件存放,通常需冷冻保存。开封后应尽快食用,避免反复解冻。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元宵(汤圆)应与其他冷冻食品分开,防止串味或变质。食用前应检查元宵(汤圆)是否在保质期内,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切勿食用。

    三、烹饪环节

    冷冻元宵(汤圆)烹饪前可适当解冻,避免直接放入沸水导致外熟内生。煮元宵(汤圆)时要用中小火,避免大火煮沸导致破裂。待元宵(汤圆)浮起后,再煮2-3分钟即可。如需油炸元宵(汤圆),需注意油温不宜过高,防止外焦里生或爆裂烫伤。

    四、食用环节

    元宵(汤圆)要煮熟煮透后食用,特别是肉馅元宵(汤圆),更要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以杀灭可能存在的致病菌。元宵(汤圆)属于高糖、高热量食品,建议适量食用,并搭配蔬菜、水果等,均衡营养。老年人、儿童、糖尿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并注意观察食用后的反应。

     

    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相关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1-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汇总(2025年度第2期)

    附件2-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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