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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9-08 13:4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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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及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安排,在全区抽取样品361批次,检出9批次样品不合格,抽检合格率为97.51%。抽检结果详见附件1。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确保所有不合格样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闭环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苏州怡美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铁杆山药,其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高新区浒墅关镇杜金豹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其吡唑醚菌酯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高新区浒关分区恬果庄圆超市店销售的妃子笑荔枝,其氰霜唑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问题 (一)高新区枫桥董老哥鸡蛋经营部销售的鸡蛋,其多西环素和氟苯尼考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高新区狮山集贸市场美芳禽蛋摊销售的洋鸡蛋,其地美硝唑和多西环素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消毒剂残留问题 (一)高新区狮山遇品福餐饮店使用的筷子,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高新区横塘步大叔麻辣烫店使用的碗,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高新区狮山京嘟岚柚日本料理店使用的杯子,其大肠菌群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金属残留问题 (一)高新区浒关分区付国青蔬菜店销售的百合,其镉(以Cd计)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温馨提示 白露过后,昼夜温差显著,气候干燥与凉湿交替,食物保存易疏漏,食源性疾病风险仍存,食品安全不容忽视。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节气特点发布食品安全提示: 一、采购重时鲜,溯源防微是关键 水产禽肉看状态。选购螃蟹、鱼类等秋季时鲜,优先选择活力足、无异味的产品;购买畜禽肉类时注意核查检疫标识,运输途中使用保温设备维持低温,避免反复解冻。 秋果干货慎挑选。挑选葡萄、梨等秋季水果时关注果皮完整性及是否有腐斑;购买散装坚果、菌菇等干货,注意气味是否纯正、有无受潮或虫蛀现象。 二、外食察环境,加工方式须留神 用餐环境看细节。选择就餐场所时注意观察环境卫生状况,查看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食用火锅、烧烤等餐食时,确保食材新鲜且充分煮熟煮透。 秋令食材慎食用。慎食生腌水产品、凉拌野菜等高风险菜品;食用螃蟹等时令食材需确认是否鲜活现制,避免隔夜食用;饮用炖汤、药膳等秋季滋补饮品时,确认店家使用的原料是否安全可靠。 三、居家精管理,贮藏食用讲科学 分类贮藏控温湿。冰箱冷藏室保持4℃以下,熟食密封存放上层,鲜制豆浆、豆腐等豆制品需冷藏并尽快食用;干燥食材应密封避潮保存。 剩菜再热守时限。剩余饭菜应于烹饪后1小时内冷藏,再食用需彻底加热至中心温度75℃以上;发酵类食品如腐乳、豆豉等应注意密封保存期限。 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相关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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