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繁体| 英文版 | 日本語

  • 首页
  • 区域概况
  • 政务新闻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网站导航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政务信息 > 食品药品

    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5年第13期)


    【信息时间: 2025-10-14 15:5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及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安排,在全区抽取样品292批次,检出7批次样品不合格,抽检合格率为97.60%。抽检结果详见附件1。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确保所有不合格样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闭环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高新区狮山黄东红生鲜店销售的老姜,其噻虫胺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高新区狮山小明鲜生绿色生鲜店销售的豇豆,其噻虫胺和噻虫嗪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博柏利食品贸易(苏州)有限公司销售的荔枝,其吡唑醚菌酯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苏州高新区塔园路乐得佳超市店销售的豇豆,其噻虫胺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消毒剂残留问题

    (一)高新区狮山陶世文餐饮店使用的筷子,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高新区枫桥福帅王餐饮店使用的小菜碟,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高新区狮山陶世文餐饮店使用的筷子,其大肠菌群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品质指标

    (一)苏州高新区易美佳便利店销售的小菜一碟(调味面制品),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4日



    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温馨提示

    近日,气温下降,空气湿润与晨露交替,食物贮存条件面临考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提示:

    一、采购重时令,溯源防微是关键

    生鲜食材严把关。选购柚子、山药等时令蔬果时,应注意表皮完好无伤;购买禽畜肉类需确认检疫证明齐全,运输途中采取保温措施,防止冷凝水影响品质。

    秋收干货宜精选。购置新收核桃、板栗等干果需查验干燥程度,避免选购有霉味或出油现象的产品;采购菌菇、木耳等山货应注意包装密封性,防止受潮变质。

    二、外食察环境,加工方式须留神

    就餐环境重细节。选择餐饮场所应关注室内温度控制是否合理,查看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用砂锅、炖品等热食时需确保烧开煮透,防止中心温度不足。

    进补食材慎选择。慎选野生菌菇、药膳火锅等高风险食品;食用羊肉等温补食材需确认原料新鲜;饮用现制热饮时应注意店家加工环境卫生状况。

    三、居家精管理,贮藏食用讲科学

    分级储藏控温差。冰箱冷藏室宜保持2-4℃,叶菜类应包裹保鲜膜存放,根茎类蔬菜需置于阴凉通风处;新米等谷物应密封防潮,避免与异味物品混放。

    剩食处理守规范。熟食存放不宜超过2小时,冷藏保存需覆膜并置于上层,复热应达到70℃以上;腌制类食品应注意控制盐度,密封避光保存。

     

    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相关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1-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汇总(2025年度第13期)

    附件2-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第13期

     

     

     

相关文件

分享到: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主办单位: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邮编:215163
电话:0512-68251888   传真:0512-68252677

苏ICP备 10215531号 网站标识码:3205050028 苏公网安备32050502000387号    网站支持IPV6


你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