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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6年第3期)


    【信息时间: 2026-02-26 14:2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我局积极开展抽检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将我局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样品共计634批次,其中合格629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和恩诺沙星)。样品信息详见附件1。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确保所有不合格样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闭环处置。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6日



    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温馨提示

    月圆人圆事事圆,食安为先乐团圆。元宵佳节将至,汤圆、元宵等节令食品迎来消费高峰,各类聚餐活动也随之增多。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一、选购汤圆细辨别,正规渠道更安心

    选购汤圆、元宵时,建议前往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大型商超或电商平台。购买前请仔细查看食品标签,确保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清晰无误,并留意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如冷冻保存)。切勿购买或食用感官异常、包装破损、标签标识不全的产品,尤其要警惕街边摊贩售卖的“三无”食品。

    二、外出聚餐需留意,公筷分餐倡文明

    外出用餐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卫生条件优良的餐饮单位。点餐时注重营养均衡,不食用野生动物和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倡导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避免餐饮浪费。一旦发现菜品存在异味、变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食用并与商家沟通。

    三、家庭自制讲卫生,现做现吃防风险

    家庭自制元宵或汤圆,要确保原料新鲜,制作过程中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元宵应密封后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冻保存,但不宜存放过久。再次食用前需彻底煮熟煮透。传统水煮元宵虽好,但质地黏糯、馅料高糖高油,老年人和儿童需细嚼慢咽,防止噎食;消化功能较弱或患有糖尿病的朋友应适量食用,并尽量减少油炸烹饪方式。

    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相关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1-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汇总(2026年度第3期)

    附件2-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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