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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6年第10期)


    【信息时间: 2026-06-30 09:5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我局积极开展抽检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将我局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样品共计382批次,其中合格380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样品信息详见附件1。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确保所有不合格样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闭环处置。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温馨提示

    小暑温风盛夏始,食安守护不放松。时值小暑,暑气渐盛,高温酷热,雷雨频仍,湿热交蒸。此时节微生物繁殖达至高峰,食物极易腐败变质,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期。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一、慎采野菇野果,谨防食物中毒

    小暑时节,野生蘑菇、野果进入生长旺季,请勿在景区、公园、路边、山林随意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菌菇、野菜、野果,以免误食有毒品种。家庭自制药酒切勿使用不明药材,谨防乌头碱等中毒。同时需警惕“苦味陷阱”:葫芦、瓠子、丝瓜等瓜类若尝出明显苦味,可能含有碱糖甙毒素,请立即丢弃,切莫继续食用。

    二、严防潮湿霉变,警惕米酵菌酸

    高温高湿下,米面、花生、玉米、坚果等谷物干货极易霉变,务必密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发现霉变整袋丢弃。湿米粉、银耳、木耳等不宜长时间泡发,若出现黏腻、异味须立即丢弃。凉拌菜、熟食卤味室温存放不宜超过1小时,剩饭剩菜及时冷藏,食用前务必彻底加热烧透。厨房应勤通风除湿,刀具、砧板严格生熟分开、定期消毒。

    三、巧选消暑果品,安全享用鱼虾鲜

    西瓜、甜瓜、桃子、荔枝等时令消暑水果大量上市,选购时注意果实是否新鲜、有无霉烂破损;切开瓜果宜尽快食用或密封冷藏,不买来源不明的果切。小龙虾、贝类、淡水鱼等水产品,务必选购鲜活、来源正规的产品,烹饪时彻底烧熟煮透;不食死因不明的小龙虾和贝类,不生食或半生食淡水鱼虾蟹,慎防副溶血性弧菌等致病菌感染。

     

    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相关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1-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汇总(2026年度第10期)

    附件2-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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