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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高新区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管理办法》解读


    【信息时间: 2020-06-08 16:3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发委】 【打印】 【关闭】

     

    关于《苏州高新区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管理办法》,从以下方面进行解读:

    一、主要内容

    (一)政策支持对象

    在苏州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区产业导向的生产型中小微企业。

    (二)政策内容要点

    1.资金池规模:本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设立,规模暂定2亿元,根据需求逐步到位。

    2.运营管理平台:苏州市聚创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转贷额度:单笔转贷额度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经区管委会批准,特定用途的转贷可适当放大规模。

    4.利率:原则上按年利率8%计算,企业使用专项资金不超过一周。如企业使用专项资金无故超过一周的,除按规定结息外,并根据逾期天数,按照原收费标准加收50%的罚息。

    二、其他事项

    业务操作流程:

    1.申请。企业向合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各镇、街道可以推荐属地的企业,运营管理平台在市场化原则下,优先安排转贷资金。

    2.审核。合作机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同意转贷的,向运营管理平台提交《转贷承诺书》。

    3.审批与发放。在收到合作机构的《转贷承诺书》后,运营管理平台对企业的贷款情况进行核实;企业所在属地政府须配合运营管理平台核实企业的情况,如存在风险隐患须及时告知。若同意提供转贷资金,由运营管理平台在落实相关的手续后向合作机构指定的账户汇款,并及时通知合作机构扣划贷款。

    4.收回。合作机构贷款回收后,在一周内办妥相关转贷手续,根据《转贷承诺书》的约定向企业发放贷款。经借款人委托或授权,合作机构负责将款项足额划转至运营管理平台资金专户,使用转贷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应一并划转。

     

     

相关文件

  • 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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