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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苏高新农〔2014〕77号)文件精神,经种植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审核,现对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9日)。如有异议,请拨打公示电话:0512-68220391。
附件1:2024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公示表
附件2:2024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公示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2024年12月5日